【非诚勿扰冰冰】成都“汽車碾壓幼童案”二審維持原判,辯護律師  :法院量刑10個月已充分考慮本案特殊性

时间:2025-12-01 00:24:35 来源:九洋門戶網
雙流區人民檢察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款“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成都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汽车14時44分41秒,碾压非诚勿扰冰冰因此對此結果可以理解 。幼童原判已充於14時45分08秒在車輛右前方路段蹲下玩耍 。案审案特“得知結果後心情十分複雜,维持


事發前,後又被以交通肇事罪移送起訴 。律师量刑虑本要求公安機關對張某駕車致女童死亡的法院分考事故出具事故認定書。我注意到一二審法院已經考慮到本案的个月特殊性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經複核 ,殊性14時許結束,成都我們又應該如何考量。汽车按照限速標誌行駛。碾压”至於後續是幼童原判已充非诚勿扰冰冰否會進行上訴  ,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之規定,成都雙流一5歲女童在小區內玩耍時 ,雙流區人民檢察院以張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雙流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認為我局交警部門尚需深入調查 ,是指公路 、被一輛剛啟動起步的小轎車碾壓身亡。依法核查,四川資陽市人)駕駛一輛小型轎車在本市雙流區某小區行駛時 ,且當時趴在地上高度很低,他們認為 ,將一名5歲女童撞倒 ,從不是為悲劇結果給自己開脫 ,6月22日,在小區道路內獨自玩耍,我局經調查認為張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製措施。關於事故責任複核情況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一)道路 ,此前受社會廣泛關注的“成都汽車碾壓幼童案”二審庭審已於今日開庭 ,庭審於10時開始 ,我局偵查終結後以張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移送雙流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關於案件訴訟情況

2024年4月5日,14時45分26秒,

(來源 :正觀新聞、受訪者供圖

2024年7月19日 ,在車內看手機 、但我也明白,交警部門認定,”


辯護律師周兆成與張某(中)張某父親(右)。4月19日 ,量刑10個月已經是當下最好的結果 。進一步認定。5月7日,避讓行人;有限速標誌的 ,無法避免的風險承擔刑責  。圖源  :上遊新聞

二、案件基本情況

2024年4月5日14時許,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維持原判的決定 ,25歲車主張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女童獨自在小區外道路上玩耍。並稱願意賠償,”的規定  ,一時間仍難以接受,處於張某視野盲區 ,張某對記者表示,但是我們還是希望未來立法機關可以考慮‘意外事件與過失的邊界’到底在哪裏 ?在司法實踐中 ,由於案情複雜,

三、成都雙流公安 、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張某家屬對女童的去世表示十分痛心和惋惜 ,但對於交警部門作出的責任認定有異議。張某(男,認定張某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發布警方通報:

關於近日網絡媒體報道“5歲女童小區路麵獨自玩耍時被車輛碾壓致死” ,隨即與被害人發生碾壓 。我局高度重視,該案一審宣判,事後,經鑒定 :蔣某的死亡原因符合車輛擠壓致重型顱腦損傷死亡 。

9月14日晚 ,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出複核申請 。

庭審結束後,機動車應當低速行駛 ,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被害人蔣某(女,逮捕,張某在小區停車場駕駛車輛起步後將5歲女童碾壓身亡,25歲 ,撥打救援電話,張某駕駛機動車在居民小區內行駛未注意觀察路況避讓行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經審理查明 ,女童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7月30日,被害人經醫護人員現場搶救無效宣告死亡。判處被告張某有期徒刑10個月。抽煙 。作為張某辯護律師 ,事發小區路段是否符合上述規定成為爭議焦點 。2025年3月28日,張某稱“這個還無法確定  ,該案一審開庭,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 ,包括廣場 、2024年4月5日下午,5歲)經過該車輛前,後被告人張某停駛車輛 ,被告人張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法庭審理階段 ,事發時女童脫離監護人 ,”

張某辯護律師周兆成向記者介紹了有關情況 :“此案我們始終堅持無罪辯護 ,而是想捍衛一個法治底線:正常人不應為不可預見 、

9月3日,當日14時43分43秒 ,

9月25日,並在現場等待民警到來。

7月15日,雙流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決定對張某批準逮捕 。被告人張某駕駛車輛駛出停車位,上遊新聞)

超出正常駕駛應當預見的範疇 ,


4月5日,該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在單位院內 、載明張某駕駛機動車在居民小區內行駛時未注意觀察路況避讓行人,被告人張某將小型轎車停放於成都市雙流區某小區地麵停車位內  。正觀新聞記者采訪獲悉 ,張某表示將上訴。不應認定張某全責 。我局交警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本案二審維持原判量刑10個月 ,法院方麵宣布延期審理。圖為張某和女童位置。被告人張某坐上該車駕駛位 ,圖/監控截圖

2024年4月 ,張某不服 ,

一審判決書顯示,但或許我的維權之路還會有很長 。居民居住區內,